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关于选调太湖县驻外招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5-1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精神,设立太湖县驻上海、深圳招商办公室,在全县选调驻外招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职务
每个驻外办公室配备4人,共选调8人。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4名,担任驻地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和要求
1、选调范围:在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2、选调要求: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团队协作意识强,表达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一定的经济知识和项目工作经验、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3、选调程序: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直接抽调的方式。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派驻人选。
三、派驻时间和要求
派驻工作年限为2年。每个驻外办分2组,每组2人,实行轮换制。驻外人员须在所属驻地长期驻点,每人每月驻外不少于15天,其余时间在原单位上班或参与客商来太湖考察接待工作。
四、工作保障
1、县财政安排驻外专项招商工作经费,为驻外招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驻外人员行政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在原单位发放。
3、驻外办工作任务、经费保障、奖惩考核另行制定具体细则。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于11月 日前将人员名单(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报县招商局(联系人:吴浩,邮箱:thzsj188@163.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