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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动态 |2016-12-13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增强我市驻外招商引资工作专业性、目标性和实效性,经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派专职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范围及条件
1、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在编在岗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具备经常性外出招商所需的身体素质;
3、热心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丰富的招商人脉资源;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选派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选派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与组织考察的原则;
3、集体研究、择优选派的原则。
(二)选派程序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原则上均要推荐1名人选。
2、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局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在资格初审及后续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选派资格。
3、组织面试:市选派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对经济工作、招商业务知识、市情以及产业情况、发展定位、规划布局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4、确定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由市选派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专职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初步人选,报市委、市政府确定。
三、组织管理
1、选派人员实行专职招商,行政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离岗招商前与单位做好工作交接,驻外招商工作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2、选派人员驻外招商工作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3、选派人员驻外招商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分别编入各驻外招商组。组长人选原则上由副科级干部担任。
4、市委组织部、市招商局负责驻外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违反驻外招商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可适时调整。
5、驻外招商组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展及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分期进行核拨,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按月拨付。
6、专职招商人员的管理细则、考核奖惩制度另行制定。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个人如实填写《桐城市专职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9:00-17:00。
3、报名所需材料:《桐城市专职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点:桐城市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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